官司贏了之後

五年前開始的一個老案子,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聯邦法院展開。
被告是53歲的台灣女士,她丈夫的生意在美國做得非常大,招來同行嫉妒,透過丈夫在公司的情婦去海關密告丈夫逃漏稅。發現氣氛不對,丈夫及合夥人全都躲到中國了。
女士因為捨不得中斷兒女的教育,而且自覺無罪,就留在喬治亞。
這下不得了了,找不到獵物的檢察官對她可不客氣,攻擊力道凶狠,非將陳小姐至於死地不可。United States v Jennifer Chen 的刑事案件就成立了。
兩個窮凶極惡的檢察官在一邊,我及兩位我找來的喬治亞資深白人律師在另外一邊,唇槍舌戰,第一次因為陪審團無法有共識,法官判再審,這次陳女士重獲自由了。這是喬治亞聯邦法庭137年來第三次有被告贏。
我很高興的問陳女士是否要慶祝一下?
她淡淡的、哀怨的說,公司被搞垮了,丈夫也離婚了,小孩在悲情中長大,我現在五十多歲卻得重新開始,有什麼好慶祝的?

 

 

///邱彰律師摯愛的兒子陳澤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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